杭州学区房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招生简章(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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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16:56

尊敬的家长:
我校2020学年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西教发】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新生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杭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及服务区范围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个班。

四、报名所需材料

完成网上登记的招生对象随同家长并带以下材料到校进行现场报名。
(一)本学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原件:
①父母身份证及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房产所有人非孩子监护人,需提供与孩子相应关系的材料;如果属于非亲属搭户,需提供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二)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
原件:
①父母身份证及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原件及复印件:
③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规租房协议)
(三)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原件:
①父母身份证及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
④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规租房协议)
(四)持人才证家庭适龄儿童
原件:
①父母身份证及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或母的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认定文件(签发地为杭州)
④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
⑤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规租房协议)
(五)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原件:
①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告知单)来校预审,待孩子的居住证领取后于8月25日再到学校进行核验。
原件及复印件:
③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
④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规租房协议)

备注:离异、单亲家庭除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要出具孩子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在现场报名时,如申请人申报的信息与网上核查反馈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其它必要材料。

五、录取办法

第一阶段录取:
7月10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
7月15日至7月底。

1.按照“房、住、户一致”原则,优先录取。
2.同一顺序学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符合条件而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3.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凡实际居住与居住证不符的学生不予录取。
5.对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不接受报名,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将推后一定时间公布。

六、温馨提示

1.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校园安全,避免拥挤和等候时间过长,请家长(每户家庭派一位)按照《招生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带好孩子和材料来校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校请佩戴好口罩,出示家长与孩子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询教程见下方视频),配合体温测量,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若报名前14天去过疫区或有疫区接触史,请提前联系学校。

2.报名顺序号(报名当天,家长根据通告时间段在校门口领取的号码),顺序号只用于审核材料的先后顺序,与孩子是否入学无关。因此家长只需要按通告上的时间正常排队即可。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入学的须持申请报告和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来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适龄智障儿童向紫荆花学校报名入学;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聋人儿童向杭州市文汇学校报名。

咨询电话:
89930839金老师
89930829楼老师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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