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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丹枫实验小学招生简章(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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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3:47

杭州市丹枫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

招生计划

杭州市丹枫实验小学2020年招收一年级新生5个班。

招生范围
本校教育服务区:西兴街道辖区内江南大道以北、江陵路以东、西兴路以西区域。

招生对象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校教育服务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或往年经教育局批准、在本校办理缓学的儿童。

招生方法

报名办法
1.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2020年6月10—16日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xxbm.hzedu.gov.cn, 或通过浙里办APP报名。
2.现场信息核验。在2020年7月4日和5日两天内,随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杭州市丹枫实验小学进行现场核验报名信息。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本校教育服务区户籍报名对象,提供家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非本校教育服务区户籍报名对象,除提供家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与报名对象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录取顺序
1. 一表生类
(1)第一批: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教育服务区,以及本学区内世居家庭儿童(即《暂行办法》录取顺序中的第一类学生,俗称:“一表生”)。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本市无房产的。
(2)第二批: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一方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教育服务区。
2. 二表生类
(1)第一批:学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本市有房产的。
(2)第二批:学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校教育服务区。
(3)第三批: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单独落户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校教育服务区。
(4)第四批:学龄儿童户籍由其他户籍地迁入本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校教育服务区。
3. 三表生类
(1)第一批:学龄儿童户籍搭户在除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外的亲戚朋友家,且所搭户的住房在本校教育服务区。
(2)第二批:学龄儿童户籍在父母一方单位集体户,且集体户地址在本校教育服务区。
(3)第三批: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属地为本区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驻地在我校学区内的军人子女;随父母在本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
4. 四表生类
符合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5. 其他说明
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校教育服务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以及因拆迁安置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入学的拆迁户家庭子女以按区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归入相应的录取序列。

招生时间

联系我们

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归杭州市丹枫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方案规定外的特殊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招生电话:0571-5607 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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