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穆兴小学招生简章(2020年)
2020-09-22 16:54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上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的通知精神,现将杭州市回族穆兴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息核验对象
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杭州市常住户籍生:小营街道所辖的紫金社区、小营巷社区、马市街社区、茅廊巷社区、金钱巷社区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营街道所辖的紫金社区、小营巷社区、马市街社区、茅廊巷社区、金钱巷社区、梅花碑社区、西牌楼社区、姚园寺巷社区,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坡路社区、吴山路社区、岳王路社区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二、信息核验时间、地址
7月4日—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30
皮市巷99号 小营校区
三、携带材料
1. 户籍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
2.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亲家庭,请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有效的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拆迁过渡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随带一支黑色水笔。
四、家长须知
1.根据校园防疫需要,进入校园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体温,配合安保人员检测。
2.为减少聚集,一户一位家长,不带孩子入校。
3.听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核验材料。
4.信息核验先后与录取顺序无关。
五、录取办法
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根据其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 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 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 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 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注: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本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下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选报民办学校,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
学校会通过杭州家校APP、电话等形式将录取结果通知监护人。
未尽事宜请与教导处联系。
咨询电话:8707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