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林街小学招生简章(2020年)
2020-09-25 14:23
学林街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杭州钱塘新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注意查看哦~
一、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海达南路经学林街向西延伸至幸福南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银沙路以西、金沙大道以北(不含新元新溢苑)范围内已交付的楼盘(铭和苑、湖左岸公寓、德信早城、仲外公寓、龙湖滟澜山)。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三、入学对象
户籍儿童
四、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
(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个班级
六、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信息核验分为两个阶段,为确保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采用各小区分时段安排进行。已完成网上入学报名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以下时间段安排,到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第一阶段
7月4日上午:湖左岸(8:30-9:30)、铭和苑(9:30-11:30)
7月4日下午:德信早城(1:30-2:30)、仲外公寓(2:30-3:30)、龙湖滟澜山(3:30-4:30)
7月5日:部分学生家访
第二阶段
7月15日:对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的本服务区户籍儿童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学生信息由监护人在现场信息核验当天核对签字确认。学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之后,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对确认信息进行更改。
七、现场信息核验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小学(下沙学林街1500号)
八、现场信息核验办法
1.一名儿童由一位家长陪同,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学校进行信息核验。
2.孩子跟随老师到教学楼参加趣味游园活动。
九、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材料
在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需提供:
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仅限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
2.挂户、集体户:
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在我校服务区实际居住的租房合同(仅集体户需提供);杭州市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十、招生录取办法
当教育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我校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我校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在我校教育服务区内有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在杭州市区无房产的,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
“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我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我校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新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入户时间早者先录取。
十一、特别说明
1.分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
7月6日-7月10日,我校根据报名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的儿童,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第二阶段录取
7月15日上午,我校对报民办小学未录取本服务区户籍儿童进行现场信息核验。7月16日开始,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本服务区户籍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7月19日左右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2.录取信息公布
录取信息可在学林街小学官网查询:
十二、咨询方式
未尽事宜请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56705585,因学校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上课任务,如因上课期间无人接听电话,请稍后再拨。对学校招生工作有什么建议或意见,请拨打0571-56705609。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小学
2020年6月16日